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 邱德坤)3月18日晚间,阳光股份发布了2021年年报显示,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5.68亿元,与2020年基本持平。公司主要从事商业运营管理业务、物业租赁业务以及住宅、商住尾盘销售业务。其中,物业租赁业务在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.95亿元,同比增长17%,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4%。
阳光股份的物业租赁业务包括自持性物业租赁和经营性物业租赁,截至2021年底,自有项目可出租面积近30万平米,主要位于北京、上海、成都和天津等城市。2021年,公司物业租赁业务的整体出租率达89.6%(其中购物中心为95.8%),毛利率79.78%。
阳光股份表示,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商业地产进入存量竞争的情况下,公司在2021年克服市场影响,通过扩大招商渠道、升级品牌、强化服务、形象改造等举措,达成商业项目在租金收入和出租率呈现双增长趋势。
此外,2021年初,阳光股份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瑞成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“瑞成新业”),主要经营范围系商业运营管理等,在2021年实现净利润260万元。
阳光股份介绍,为了提高自身“造血”能力、提升商业项目的管理品质,瑞成新业去年先后在北京、成都、天津三地筹建了商业管理团队,正式接管三个自有商业项目,首年运营即实现盈利,且促进项目在物业服务质量、团队形象方面均有较大改善,预计2022年将继续扩大管理规模。
阳光股份称,公司将持续聚焦商业运营管理和物业租赁业务,在做强做大已有项目的同时,坚持区域领先的发展策略,以品牌管理输出、委托管理等轻资产模式,在优势地区加大力度拓展优质项目。同时,公司将充分结合现有资源,积极探索创新业务,拓展新型的盈利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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